云南,绮水镇(杜撰地名)。

灵隐驱车在颠簸的车子里缓慢的行驶,最后停在村口。

花花今天的打扮不同寻常,一身性感白色休闲装,紧身长裤的腰带上别着一串金属吊坠,松松垮垮的做点缀,走起路来,颇有点节奏感。

“灵哥,你的祖籍就在这个镇子?”

花花好奇的被他拉着在坑坑洼洼的泥路上行走,可能是昨天下过雨的缘故,路上有很多水坑,路边偶尔有骑摩托车或电瓶车的人走过,也有人牵着牛估计是赶农活。

“不是,我祖籍在浙江,这是……”灵隐顿了顿:“但是我小时候大半部分时间住在这里,这里是你的家乡。”

花花挑挑眉,不予理睬。

“小楚,你对这条路有印象没有?”灵隐问他。

“都跟你说我不是你的小楚妹妹,再说我跟你急!”花花嘴硬。

不过他心里真有努力回想,可惜实在想不出什么,对这样有些偏远的镇子毫无印象,可能是真的当时太小,记不得事。

“怎么还没有到?”走了二十分钟的路,花花走不动:“干嘛把车子开在路口,明明这个宽度车子能开进来。”

灵隐:“想重温一下这条路。”

好吧,这就是典型的找罪受,俗称自虐!

终于,他们停在某个两层洋楼前,灵隐拉着他的手,深呼吸:“到了。”

“人都不在家啊。”花花站在门口,往里面瞄了瞄,铁门的锁是从外面锁上的。

灵隐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把钥匙,打开院子的门:“这个院落五年前被我买回来之后就一直锁着,我每年清明过来一趟,所以有些脏。”